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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戴相龙市长在港口建设工作会议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土地管理工作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土地管理的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经营土地的市场管理体系。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这次公布的《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抓紧修订出台《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依法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对城市土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一是集中整理。由政府成立土地整理中心,按照规划对土地进行集中整理。今后各类开发土地均要由政府进行统一收购、整理、储备,坚决杜绝开发商变相圈地现象。二是调节总量。由政府通过调节土地价格,对土地市场实行调控。由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维护土地市场基本稳定。三是有偿转让。目前,我市土地实行有偿转让的比例比较低,去年只有40%。今后要严格限制协议出让范畴,未纳入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土地,都要实行有偿使用,对在原划拨土地上从事经营性用途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手续。四是招标拍卖。对经营性土地,一律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去年,全市供地总量是4.66平方公里,真正实行拍卖的只有0.4平方公里,比例非常低。今后,所有经营性土地进入市场,都要到土地交易中心进行登记,按照规定程序,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五是管理好土地价格。要成立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建立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确认制度,调节好土地市场价格。六是合理分配土地收益。要严格执行政府净收益不得低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0%的规定,保证政府财政收入。七是限期做好过渡工作。为了使《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的实施与过去的工作顺利衔接,这次我们对历史遗留问题制定了一个过渡期的政策。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过渡期的有关政策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调整工作流程,既要严格把关,不乱开口子,又要注意搞好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平稳过渡。人是做好土地市场监督工作。严格监督土地市场管理,不仅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也是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土地市场管理的决策、审批、执行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加强监督。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土地市场管理职责,对土地市场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监察与检查,对各种违反土地管理的违法行为,尤其是进行私下交易的,要依法给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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