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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情况和评议结果的报告》的通知

  四、加强监督,注重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不正之风
  1.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执法部门,深入剖析本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同时,各部门各行业注重提高干部业务素质,苦练内功,打牢行风建设基础。省电信公司、省电业公司、省移动公司等服务行业全力开展全员业务培训,使服务工作达到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2.开展暗访活动,发挥纠风工作的监督作用。省工商局暗访组深入基层暗访1836次,涉及2360个站所,发现和揭露问题679个。将暗访中拍摄到的真实情况在本系统内播放,使当事人受到震动,大家受到教育,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省邮政局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罚的力度。省市局分别设立了监督检查机构,省市局全年明查暗访9872次,对部分市局存在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了录像,在本系统大会上播放,开展有的放矢的警示和督促整改活动。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规章管人,用制度管事。省国税局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有重点分层次对全体干部的行为进行规范。特别是对各局“一把手”在执行上级各项规定、执纪执法、人事管理、经营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对10个市局的“一把手”进行调任审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省地税局实行地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4.实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增加办事透明度。省环保局确定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等敏感部位实行“阳光工程”,全部实现网上公开。省财政厅实行“阳光财政”,公开机关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廉政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省公安厅着重对行政、刑事案件实行倒查制,从根本上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
  2002年,全省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纠风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有的部门和单位抓行风的力度不大,查处不严,致使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解决,群众意见很大;三是行风评议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行风评议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把行风建设同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起来,一把手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二是要认真整改,查处不正之风案件。认真解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吃拿卡要报”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要下决心予以纠正,对不正之风案件要敢于碰硬,严肃查处。要把整改和查处案件情况作为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内容。三是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建立行风评议监督员制度,成立监督组,有目的地组织暗访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评议检查情况公开报道。四是不断创新评议载体和评议方法。采取网上评议,面对面答疑解难,开设“行风热线”等多种有效形式,使行风评议更具实效;搞好群众举报的查办和综合分析,把群众举报的处理情况和分析结果作为评议行风的依据之一。五是对评议中发现的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对评议中暴露出的严重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认真查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年行风评议的结果要作为省直机关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各地也要把评议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通过民主评议行风,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创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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