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政府纠风办
《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情况和评议结果的报告》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3]42号 2003年6月5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情况和评议结果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情况和评议结果的报告
省政府:
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政府纠风办组织开展了2002年度行风评议工作。按照《关于2002年全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02]36号)的要求,加强了对行风建设的指导,加大了暗访检查及案件查处的力度,组织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中、省直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的检查评议活动,进行了面对面评议,并对评议部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工作考核。按照问卷测评、民主党派测评、省市政府纠风办测评的方式确定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的综合满意率。
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结果如下:省电信公司、省邮政局、省电力公司、省农业厅、省经贸委、省国税局、省环境保护局、省地税局、省交通厅为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优胜单位;省移动公司、沈阳铁路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省商业局、省建设厅为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先进单位;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为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达标单位。
2002年的行风评议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纠风责任制
各参评部门和单位针对行风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查找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切实把纠风工作纳入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省国税局建立纠风工作责任体系,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评。省交通厅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比和公路建设文明市(县)评比考核体系当中。省通信公司把各市通信分公司“进入各市行风评议前三名”纳入年终政绩考核评价中,与领导班子当年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省工商局、省商业局对行风建设实行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对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的领导机制,落实责任从上往下一级管一级,追究责任从下往上一级究一级。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狠刹各种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