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储备粮购销竞价交易办法
(2003年6月3日)
为加强对本市储备粮的管理,根据《
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北京市粮食局购销竞价交易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竞价交易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主管业务的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市粮食局有关处室及单位组成,粮食购销竞价交易工作由市粮食局竞价交易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粮食购销竞价交易原则
粮食购销竞价交易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
粮食购销竞价交易实行优先原则,即:在竞价购买中实行同等数量同等质量价低者优先,同等数量同等质量同等价格协商解决。竞价销售的优先原则为同等数量同等质量价高者优先,同等数量同等质量同等价格协商解决。采购的粮食必须是当年或上年产的新粮,粮食的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国标中等以上。为维护客户利益,中标总数实行限量控制。
竞价交易采取现场投标、现场开标的方式,整个交易过程由有关部门进行监督。
竞价交易工作使用粮食购销竞价交易平台系统。
参加交易活动的企业必须加入北京市粮食局粮食购销及经营企业资源库。
三、粮食购销竞价工作程序
(一)粮食竞价购买交易工作程序
1.北京市粮食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于竞价交易会7日前通过北京粮食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购买信息。
2.北京市燕谷粮油购销公司(以下简称燕谷公司)受理参加竞价交易报名工作,对客户进行资格审核,收取客户交纳的保证金。
3.参加竞价交易的客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粮食样品及经过县以上粮油质量检验部门开具的粮食质量检验单到交易会现场,同时领取标书。
4.竞价交易领导小组负责宣讲有关规则。
5.客户现场填写标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
6.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开标工作。
7.信息中心使用粮食购销竞价交易平台处理投标数据,得出交易结果。
8.竞价交易领导小组对交易结果进行确认。
9.现场公布交易结果,并在网上公布。
10.中标单位的样品由市粮油食品检验所当场封存并保存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