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
九、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十、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或委托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根据议题,可由会议召集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决定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部署全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问题;
(四)审定以局党组名义向省委的重要请示、报告;
(五)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全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干部调配和奖惩;
(六)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组自身建设。
十一、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根据议题,可由会议召集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批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局党组的有关决定,通报国内外形势和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二)决定和部署局机关及全省药品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
(三)审定呈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重要报告和请示,审议由局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四)审议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议局机关及全系统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执行情况和调整意见;
(五)审定以局名义发布的重要公告、决定、规定、通报以及重大行政措施;
(六)检查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听取重要工作汇报,审定全省性会议的重要文件;
(七)研究决定十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
(八)通报和讨论局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安排、部署和协调本局重要工作,研究解决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