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3]242号 2003年6月13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一分局:
在全省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省社会保险费收入呈现快速、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1-5月全省(不含宁波,下同)共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65.11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52.08亿元,同比增长39.4%,医疗保险费13.03亿元,同比增长79.5%。自4月下旬以来,“非典”疫情给我省经济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目前主要体现在第三产业,对外贸和工业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将会影响我省社会保险费的收入组织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管,省局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把“非典”对社会保险费收入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全省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估计和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加大社会保险费宣传力度,继续积极参与社会保险费扩面工作,继续加强与社会保障、财政、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切实加强征管,把“非典”对社会保险费收入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密切注意收入进度,及时报送收入和征管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