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制度,落实责任。为把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的工作落在实处,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抓好“四个落实”:一是帮助对象落实。按照“四个清”的要求(家庭情况清、就业愿望清、技能状况清、收入水平清),摸清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底数,并逐一建立台帐。二是援助制度落实。从此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底,各单位都要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空岗”报告和公益性岗位“准入”等再就业援助制度,凡是由政府投资开发形成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4050”人员。这项工作要从政府、部门一直落实到基层。三是岗位开发落实。把有公益性岗位和能够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列出名册,采取专人负责、包保开发、签订协议的办法逐一落实。四是安置任务落实。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把需要安置的“4050”人员,根据其困难程度,制订出安置方案,与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相对接。这项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局一把手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任务明确到科室,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头。
各区县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和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原则上不低于目前消毒保洁队安置人员数量,在进一步巩固现有消毒保洁队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开发,有条件的区县多发展一些。转建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
四、完善政策,提供服务。社区服务队按公益化社区就业劳动组织进行管理。组建后,按现行政策根据招用人数,由再就业资金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用于免费的就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符合规定的给予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公益化就业组织的管理与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对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岗位培训、推荐就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一条龙”服务。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消毒保洁服务队转建为公益化社区就业组织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顺势发展;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主动争取区县政府领导的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之尽快取得明显成效。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劳动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推动组,检查督促各区县开展工作。协调区县完善相关政策,并定期通报各区县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上报市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