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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18、各级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各高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并与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联通,尽快形成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努力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沟通的平台,并加强对用人信息发布的管理。要充分利用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收集人才需求信息,积极动员和鼓励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地接收毕业生,尽最大努力减少非典疫情给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的影响。
  19、在防治非典期间,各高校要切实做好毕业生实习返校、毕业教育和毕业离校等工作。任何地区或单位不得以来自非典型肺炎疫情流行地区为借口拒绝接收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必须认真履约并允许毕业生适当推迟报到时间。
  七、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范围
  20、对毕业半年后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给予失业登记,掌握其就业意愿、知识技能等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对生活有困难的,要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社会工作,获取劳动报酬,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毕业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诊断证明和无生活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民政部门核实审批,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八、加大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和就业状况的统筹力度
  21、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责任制,定期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和各高校在确定教育事业发展规模,调整院校设置和学科专业结构,进行学校教学评估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等工作中,都要将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重要依据或评估指标。各高校要主动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特别要加快专科(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对就业率低的高校长线专业,要暂停招生或减少招生;有条件的院校可按专业类或岗位群招生,进行厚基础、宽专业教育教学;稳步增加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和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的选拔数量,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缓解低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难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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