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全省建筑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还不完善。部分市成立了安全监督站,但无正式编制,无经费来源,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思想不稳定。一些监管机构成立时间不长,新人多,对监管业务不熟悉,无法切实担负起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大量采用的是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运用的不够,安全监管工作没有实现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安全监管体制还未理顺,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局面尚未形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还主要靠施工单位一家“孤军奋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过问较少,全社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没得到充分发挥。
2、部分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存有侥幸心理,对安全管理的隐性效益和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的现象较多,安全投入资金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专项治理不彻底,给安全生产留下较多隐患。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能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安全责任不明确,不到位,不落实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企业在机构改革中,把安全管理监督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合并或精减,项目部安全员身兼数职,造成职责不清,岗位不明,不少安全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处于有职无权、有职无责的被动局面,大大削弱了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力量。大部分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管理人员及各岗位人员还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和考核制度,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出现“真空”。
4、施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不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三级教育内容公式化、简单化、陈旧化,没有任何针对性和实质性内容。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全员安全执证上岗率不高,一些特殊工种证件过期,没有及时复审。一线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对标准、规范、法律和法规了解不清、理解不透,不能及时发现隐患和消除,甚至对隐患熟视无睹,置之不理,违章指挥、违章施工、违犯劳动纪律、冒险蛮干的行为时有发生。
5、建筑市场中业主行为不规范,压级压价、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现象比较严重,致使建筑企业对安全基础工作欠帐太多,造成安全防护、设备更新、教育培训,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资金严重不足,甚至由于项目资金紧缺而挤占正常安全设施防护费用。开发区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特殊行业项目以及装饰装修项目等因管理关系未理顺,还无法纳入统一安全监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