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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奖励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奖励意见


  为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适应加入WTO后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源、农村稳定,推动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大力实施农村人才战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创造有利于农村致富带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建立有利于农村致富带头人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掘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积极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基本要求:培育、引导、用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提高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经营水平和带动能力,密切农村致富带头人与农户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间的联系。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围绕本地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建设一支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每个乡镇要培育一定数量的农村致富带头人,覆盖到每个村组,让农村致富带头人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唱主角、挑大梁,并在带领广大农民调整结构、增收致富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奖励措施
  (一)对象及标准
  主要奖励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的生产、加工及运销等生产经营活动,达到一定规模,并对当地农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各类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村加工运销户。每年评选种植业、养殖业、林业致富带头人各150名,每人奖励5000元。同时评选10个种植业结构调整特色乡镇、20个养殖业专业协会和20个林业示范村,予以适当奖励。
  (二)奖励条件
  1、大力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善于经营,率先致富并具有带动周边农户致富的明显作用。
  2、有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生产的实绩,直接带动种植业、林业、养殖业的农户达10户以上,所带动的农户增收明显(比上年增收50%以上)。
  3、能够为广大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4、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经营效益较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优质粮油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科技含量较高,土地产出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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