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3年云南省土地评估机构
注册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云国土资用[2003]40号)
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各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今年4月下发的《云南省土地评估机构及土地估价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用[2003]12号),现将我省土地评估机构注册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专家评审会安排
1、参会人员: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处长);
2、时间:2003年7月7日报到,8、9两天开会。
二、公布注册结果、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
1、参会人员:各土地评估机构负责人,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的土地估价师。
2、土地评估机构须带《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土地估价师须带《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
3、时间:2003年7月10日报到,11、12两天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