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2年度
广州市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分析的通知
(穗建筑[2003]226号)
各有关单位:
2002年度我市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安全生产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仍有发生。现将《2002年度广州市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分析》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领导及广大职工能提高认识,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二00三年七月二日
附:
2002年度广州市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分析
2002年度我市建设系统共发生9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9人。从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多数事故是由于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生产的一般性常识,行为失误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应该说,只要工人或管理人员稍加注意,这些事故中的多数是可以避免的。为使各单位、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能提高认识、引以为戒,现对2002年度我市建设系统发生的9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事故简况、处理情况、事故原因等进行简要分析,望各有关单位针对这些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一、事故简况及处理情况
(一)2002年3月8日14时30分,由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黄洲大桥工程发生一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桩井上部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缺乏有效安全装置的龙门吊,造成吊钩冲顶后脱落,落入桩井中,将一名正在井下施工的民工击中,造成死亡。根据穗建筑[2002]98号文,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如下:对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处以通报批评,暂停承接市属桥梁工程任务六个月;对项目经理毛志坚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在新的市属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一年;对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二)2002年6月9日晨3时57分,由顺德市诚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广东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荔港南湾商住楼五期工程,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四级重大安全事故。顺德市诚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广州茂建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塔吊及操作员,并由广州茂建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塔吊的日常维护。该塔吊在施工过程中因制动设备失控,料斗急速下坠,将在塔下作业的一民工砸死。根据穗建筑[2002]243号文,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如下:建议广州茂建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在穗施工企业新开工的工程半年内不得租用该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对顺德市诚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暂停承建市属工程任务三个月;对诚业公司项目经理梁炳全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在新的市属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半年;对广东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以及本项目总监唐泽云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唐泽云在新的市属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职务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