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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对博州计委新增医疗收费标准的复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对博州计委新增医疗收费标准的复函
(新计价函[2003]59号 二00三年七月一日)
博州计委:
你委《关于上报固有荧光早期肿瘤诊断仪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1、
固有荧光早期肿瘤诊断规范名称为荧光检查,每个部位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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