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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调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公证计量称重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调整定量包装商品
净含量和公证计量称重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计价费[2003]970号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和公证计量称重收费标准的函》(新质技监量[2003]1号)收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和公正计量称重的计量检测收费标准,经过一年的试行情况看,基本上保证了计量称重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完善此项收费,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权益。经研究,现将调整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1、以质量单位标准净含量的商品:
  2、以体积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商品:
  3、以长度标注净含量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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