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铁路局职业
技能鉴定考务、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3]132号 2003年6月23日)
哈尔滨铁路局:
你局《关于报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培训收费标准的函》(哈铁劳函[2003]2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务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435号文件精神,鉴于哈尔滨铁路局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指导和组织开展鉴定,以及实施考核、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初级工考试每人10元、中级工考试每人15元、高级工考试每人20元标准从你局各所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收取的考试费中提取考务费。
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
根据职业技能鉴定前培训不少于80课时的要求,按培训层次每人每课时:初级工1.20元、中级工1.40元、高级工1.60元、技师1.80元、高级技师2.00元标准收取培训费。此项收费应实行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制培训,强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