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运作方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合力开展。成立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联络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法制办、监察局、计委、建委、财政局、人事局、统计局等9个单位组成,负责协调解决推进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联络组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审核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内容(具体工作由新闻信息处承担)。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规划、设计、督促、监控,并负责软件开发、技术支持、日常维护。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提供(具体分工见附表)。其中,应由市政府办公厅提供的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从掌握的政府信息和各政务信息网络单位报送的信息中筛选出宜公开的内容,及时提供给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提供的内容,由各部门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提供的功能,自行将信息加载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由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市信息中心统一发布上网,以保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办事指南中表格下载、网上受理、查询等网上办事功能,由各部门在本部门网站上设置,市政府门户网站高效链接。申请公开栏目由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受理,按内容转请相关单位负责公开。负责公开的单位要按《
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的公开程序和时限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答复申请公开的公众,抄送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部分群众普遍关心、适宜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按正常公开程序在申请公开栏目或其它栏目公开。政府信箱由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受理,按有关规定分级归口转有关区(县级市)政府和部门办理,负责办理的单位应将办理情况及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答复来信人,抄送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
四、内容把关
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并提供给市信息中心发布上网的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把关。各部门提供的内容,由各部门负责把关。政府信息上网,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和信息上网的有关规定,制订和严格执行上网内容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