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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认真抓好2003年“两杂”种子生产田花期检验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认真抓好2003年“两杂”
种子生产田花期检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种子站、公司:
  当前,我市“两杂”种子生产即将进入除杂去劣的关键时期,为了做好种子生产田间管理,确保明年供种质量,现将今年“两杂”种子生产花期检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种子生产单位是否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所生产作物的品种、地点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的内容。
  (二)种子生产单位是否制定种子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技术规程、标准,所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三)种子生产田的隔离条件,田间去雄、去杂、去劣等情况,是否达到相关技术规程要求。
  (四)是否建立种子生产档案,有无详细、具体的种子质量管理与控制活动等记录。
  (五)种子田受病、虫、杂草为害和其它灾害情况。
  二、组织形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
  各种子生产企业要加强对今年“两杂”种子生产田的管理,做好花期去雄、去杂等工作,对所有种子生产田(包括在市外预约生产的)进行花期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报废,确保种子生产质量。
  (二)普查普检
  各地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的“两杂”种子生产做一次普查性检验。并做好记录记载,写出书面总结。
  (三)抽查抽检
  根据市农业局的要求,在县级普查普检的基础上,由重庆市种子管理站、重庆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我市“两杂” 制种的主要地区,重点单位进行抽检,抽检面积不少于“两杂”种子生产面积的10%。同时,还对创建种业百强单位和农业部颁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公司的“两杂”制种基地抽检。
  三、结果处理
  各地种子管理机构或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对“两杂”种子生产花期检验中查出的不符合法规规定和标准要求的,要及时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落实。各地的“两杂”种子生产花检工作总结,于8月15日以前报送重庆市种子管理站和重庆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种子管理机构或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一切违法违规问题,务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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