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首次会议。评审员、专家、观察员、申请人的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组长介绍评审组成员,宣读计划及人员分工,明确软件组和硬件组组长,阐述有关要求;申请人介绍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确认评审范围,简介情况。
三、现场参观。评审组重点考查设施与环境、仪器设备标识和校准状态,是否能保证测试结果的有效性,操作人员安全措施等;考查结束,评审组商定是否调整(完善)计划。
四、软、硬件小组评审。
1、下达现场试验项目;
2、软件组进行评审和审阅资料并记录评审情况,重点考核质量体系的符合充分性和适合性;
3、硬件组进行评审和监督现场试验并记录评审情况,重点对检测机构实际检测能力进行考核(包括人员、设备、条件和标准物质等);
4、评审组长召开现场座谈会。重点对检测机构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检验员等进行座谈考核;
5、评审组内部会议、交流情况、整理资料;
6、现场试验和评审工作补遗,评审组长起草评审意见;
五、与申请人沟通。评审组成员与检测机构负责人交换意见。
1、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评价及考核结论;
2、申请人的检测能力及检测工作范围的认可建议;
3、存在的问题及其纠正措施(整改)要求;
4、对评审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末次会议。
1、宣布评审组意见;
2、申请人确认不合格报告和评审意见,针对出现的问题承诺整改措施;
3、观察员发放申请人对评审员(组)的评价表(现场评审工作征求意见表),申请人填写对评审员(组)评价表并分别寄送省交通厅科技主管部门和省质量技术监督认证主管部门。
现场评审时间一般为2天,必要时可延长评审时间。
现场评审期间,受评审的检测机构应提供相应的配合和方便,并按规定承担评审组成员差旅费用和支付相应一、预备会议。评审组各评审员、专家、观察员(如需要)参加,由组长布置任务,明确评审要求,必要时对初次参加评审的评审员和技术专家进行相应的培训(包括评审规范、经验和技巧)。
二、首次会议。评审员、专家、观察员、申请人的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组长介绍评审组成员,宣读计划及人员分工,明确软件组和硬件组组长,阐述有关要求;申请人介绍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确认评审范围,简介情况。
三、现场参观。评审组重点考查设施与环境、仪器设备标识和校准状态,是否能保证测试结果的有效性,操作人员安全措施等;考查结束,评审组商定是否调整(完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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