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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济南市交通局新印章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济南市交通局新印章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交通局印章因磨损不便继续使用,现刻制济南市交通局新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旧印章同时作废。
  附:济南市交通局印模(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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