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少年管教所更名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少年管教所更名的批复
(闽政文[2003]191号)
省司法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将福建省少年管教所更名为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请示》(闽司(2003)1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福建省少年管教所”更名为“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此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