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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商业企业改革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商业企业改革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实现政企分开,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根据合政(2002)9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商务系统的实际,就市属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市属国有商业企业基本情况
  市商务系统41家企业划转辖区管理、盐业公司体制上划后,目前尚有直属国有商业企业6家,分别是:百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蔬菜副食品公司和北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北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组方案已经实施,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其余5户企业帐面总资产131527.1万元,总负债54697.6万元,净资产76829.5万元(其中国有净资产为27774.4万元),资产负债率41.6%;在册职工8678人,其中:在职职工5201人,离退休职工3477人。
  近年来,市属国有商业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转变经营方式、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措施,商业基础设施有所改善,经营机制得到转变,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发展迅速,经济效益也趋于好转。但是,从总体上看,企业机制不活、管理水平不高、人员负担重。必须通过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国有资产和国有职工身份的双退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统一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快发展。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改革的总体思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和“多制并举,整体推进,因企施策,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进而有为,退而有序,抓大要强,放小要活”的思路,以企业产权制度、劳动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资源优化组合、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依据企业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实现企业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整体提高商业经济运行质量和产业层次,增强我市商贸流通业的辐射力、带动力。
  改革的目标:市属商业企业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建立新的所有制结构;解除国有职工身份,建立新型用工制度。将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实现创新机制、减员增效,培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市场主体。
  三、改革的形式
  (一)合肥百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行全员解除国有职工身份。改革方案另行制定。
  (二)合肥饮食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合肥蔬菜副食品公司职工全员解除国有身份(集体身份比照执行),剩余国有资产优先向经营层、业务骨干转让。企业重组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民营商贸流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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