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
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通告
(二00三年七月二日)
为了迅速制止地下“六合彩”(又称买码)赌博活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严厉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地下“六合彩”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赌博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或组织他人参与。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予以严厉打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给予支持和配合,严禁干扰、阻挠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行动。
三、对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地下“六合彩”聚众赌博的庄家、赌头,收受3人以上(含本数)投注,且收受投注额累计在2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明知庄家、赌头利用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活动,而帮助其收注登记、结算以及交接赌款并从中渔利的,或者为其提供赌博活动场所的,以赌博共犯论处;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报送劳动教养或给予治安处罚;对以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为诱饵,骗取投注款潜逃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非法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有关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信息、画报、图片资料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治安处罚。
六、对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
对曾因上述赌博行为及其他相关行为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又从事上述赌博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论数量多少、情节轻重,一律报送劳动教养。
七、严禁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或非法经营活动,违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但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主动交待违法犯罪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