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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三)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市交委、市农机局等部门参加。以检查客运、农用车、乡村道路、危险路段整治为重点。重点抽查单位和地区:重点运输公司及渝中区、北碚区、巴南区、铜梁县、大足县、南川市、丰都县、武隆县、彭水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
  (四)消防安全检查组
  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市商委、市教委、市文化局等部门参加。以检查公共聚集场所及安全通道、出口为重点。重点抽查: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南岸区、南川市、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璧山县。
  (五)企业安全检查组
  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以检查突出隐患为重点。重点抽查:化工、医药、天然气、电力、冶金、民爆及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
  (六)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参加。以检查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为重点,重点抽查:黔江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巴南区、双桥区、江津市、永川市、大足县、璧山县、垫江县、秀山县、酉阳县。
  (七)危化品安全检查组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商委、市交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以检查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环节为重点,严禁剧毒物品通过水路运输。重点抽查:南岸区、长寿区、垫江县及重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
  (八)中小学危房安全检查组
  由市教委牵头,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等部门参加。以排查、监控D级危房为重点,检查危房面积较多的地区。
  (九)建筑安全检查组
  由市建委牵头,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委等部门参加。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为重点。重点检查:市属重点建设项目及万州区、渝北区、江北区、经开区、高新区、奉节县、丰都县、忠县。
  (十)地质灾害安全检查组
  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移民局参加。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制度、预案、防灾、救灾明白卡为重点。重点抽查:垫江县、武隆县、丰都县、云阳县、奉节县、酉阳县。
  (十一)病险水库安全检查组
  由市水利局负责,以汛期安全排查、度汛方案、行政首长责任制、抢险队伍、抢险物资的落实为重点。重点抽查有关区县。
  (十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统一指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参照市级安全检查组的设置,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牵头,组成安全检查组,针对各自的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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