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决定
(2003年6月27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
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重庆直辖以来,我市城镇化进程有所加快,但总体水平仍然较低,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化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一)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推进富民兴渝、努力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基础设施为前提,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先进文化为内涵,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科学规划,注重建设,加强管理,强化城镇经济,完善城镇功能,发展城镇文明,走出一条具有重庆特色的城镇化建设新路子,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一中心、多组团、城镇群集合的现代化大都市。
(二)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奋斗目标:本世纪前20年,全市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7%。到2005年城镇化率达到41%,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50%,接近全国先进地区水平;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主城区和部分大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本届市委、市政府任期的5年,是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到2007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5%,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部地区前列。
进一步优化城镇结构。把主城区建设成为有600万左右城镇人口的特大城市,成为我市现代化大都市的核心区。把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以及黔江建设成为大城市或区域性中心城市,其中把万州建设成为重庆第二大城市;把其他25个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建设成为中、小城市;把有条件的建制镇培育成为中心镇,有条件的中心镇建成小城市;引导发展若干一般建制镇。形成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点轴相连、互动并进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
当前工作重点是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即中心镇。
(三)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原则:加快发展、注重质量;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整合资源、把握重点;以人为本,完善功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二、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主要任务
(四)发展壮大城镇经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发展具有地方优势的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坚持以特色工业园区为载体,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低耗能低污染的都市型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和观光旅游业。扩大对外开放,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发展城镇特色产业。充分发挥二、三产业对城镇化的带动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