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双氯芬酸钠肠溶缓释胶囊价格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双氯芬酸钠肠溶缓释胶囊价格的批复
(琼发改价格[2003]170号 2003年7月11日)


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我公司单独定价品种“诺福丁”(双氯芬酸钠肠溶缓释胶囊)价格的申请报告》(普药[2003]89号)收悉。鉴于你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商品名:诺福丁)已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变更为双氯芬酸钠肠溶缓释胶囊(商品名:诺福丁)(批件号:200Hb0504)。经请示国家发改委,同意你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肠溶缓释胶囊(商品名:诺福丁)最高零售价格仍按《海南省物价局贯彻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阿司匹林等部分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琼计价格[2002]1389号)文件附表二《对乙酰氨基酚等12种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中规定给你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的价格执行。具体为:规格为100mg×2粒/盒7.0元, 规格为100mg×3粒/盒10.6元,规格为100mg×6粒/盒20.6元,规格为100mg×8粒/盒27.8元,规格为100mg×10粒/盒34.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