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2003年7月10日)
根据全省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3]96号)要求,结合地税实际,特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地税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自查自纠和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对地税部门的评议评价,切实解决地税部门存在的影响政务环境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建设,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评议评价的内容
1、行政审批和制度建设情况
精减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落实到位;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制定操作流程;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涉税文件和规定是否得到清理和废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2、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情况
是否推行了行政执法和依规办事责任制,建立和实行了过错责任追究制;是否规范了收费行为,执行了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执检执收执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按程序、按规定依法执法办事,文明执法办事等。
3、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
是否推行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完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以外,其他各类事项是否都已公开;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是否科学、直观,便于群众阅知;是否推行预公开制度、听证制度、质询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是否建立了受理投诉机构,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正确地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等。
4、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机关和单位服务方式是否得到改进,是否全面执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是否做到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精简简报;是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等科学管理办法和手段,提高办事效率等。
5、队伍综合素质情况
是否实行竞争上岗,引进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是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是否积极开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任前培训和各种知识培训,综合素质是否得到提高,是否创新观念,与时俱进,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的要求,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