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批转
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全区
学生军训工作2003年至2005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3]38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一、厅、局,各军分区(警备区),预备役师,各县(市)人民武装部,各预备役团,各高等学校,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各中等师范学校:
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同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军区司令部、广西军区政治部《全区学生军训工作2003年至2005年发展规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全区学生军训工作2003年至2005年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在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和广州军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展开的原则,现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学校教育和国防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全国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探索适应新时期要求和体现我区特色的学生军训模式,在过去16年学生军训的基础上,不断开创我区学生军训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