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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梁平县屏锦七桥两镇设立屏锦镇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
梁平县屏锦七桥两镇设立屏锦镇的批复
(渝府[2003]161号)
梁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屏锦镇七桥镇组建屏锦镇的请示》(梁平府文(2003)18号)收悉。
为了促进梁平县中心镇的建设和镇域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规定,市政府同意撤销梁平县屏锦、七桥两镇,设立屏锦镇,管辖原屏锦、七桥两镇的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02.11平方公里,总人口6.51万人,其中非农产业人口2.66万人,镇政府驻原七桥镇政府驻地七间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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