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实施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通知》(浙委办(2003)26号)精神,结合杭州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杭州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战略部署,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实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加强“三个文明”建设,使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面貌有了很大变化。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的村庄建设缺乏规划指导,环境脏、村貌乱、设施差、布局散的现象较为普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影响了农民生活的质量、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村的文明进步,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瓶颈。尽快改变这种状况,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要求和扩大内需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迫切任务。解决这些问题,靠一家一户的力量不行,靠一村一镇的行动也不够,需要广泛的发动、统筹的规划、整体的行动、综合的措施和强有力的领导。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把“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作为惠及四百余万农民的德政工程,作为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突破口,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这一目标,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村庄规划为龙头,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从治理“脏、乱、差、散”入手,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使全市农村的面貌有一个明显改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