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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口市政府大院车辆通行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口市政府大院车辆通行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琼发改价管[2003]255号 2003年7月22日)
海口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市政府大院车辆通行证收费问题的请示》(市价字[2003]65号)收悉。为了加强市政府办公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对进入市政府大院的车辆按一车一证发放车辆通行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印制费、运杂费等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经研究,现核定海口市政府大院车辆通行证收费标准为每证20元(含印刷费、护卡膜费及车辆停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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