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主城区近期建设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3]164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近期建设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3)1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主城区近期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为两个空间层次:
(一)主城核心区(约713.8平方公里);
(二)城市规划区(约2616平方公里)。
二、同意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2003-2007年。
三、同意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和空间布局、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四、同意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五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城市建设发展目标以及近期建设重点,2003-2007年近期建设总项目为542项,其中综合交通项目114项,市政设施项目103项,公共设施项目144项,灾害防治项目64项,居住项目11项,绿化项目78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9项,城市形象项目19项。
五、同意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的城市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政基础设施与公益性公共设施项目安排、编制的滚动年度实施方案、提出的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策略与政策。
六、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从宏观调控走向可操作性的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对城市发展动态引导和控制的政策措施。要在近期建设规划的指导下确定主城区的城市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统筹安排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城市功能布局,保证城市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与近期建设规划相关的各行业专业规划的编制,尽快建立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基础信息库,建立和完善近期规划实施跟踪机制,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分步实施。
七、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近期建设规划的控制和管理,特别要统筹协调好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财政计划安排的关系,保证规划项目得到落实,切实加快城镇化进程。
附件:2003—2007年近期建设规划项目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