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2003年第二季度
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知
(豫建建[2003]63号 2003年7月19日)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委(局):
今年第二季度,全省建设系统共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6起,死亡8人,其中:建设工程事故4起,死亡6人,市政公用行业运行(营)事故2起,死亡2人。按事故类别分:高处坠落事故2起,死亡4人,起重伤害1起,死亡1人,触电、中毒窒息、火灾爆炸事故各1起,各死亡1人(以上重大事故情况见附件)。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25%;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50%;重伤减少1人,从统计数据看,今年上半年全省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虽有大幅度下降,但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现已进入夏季高温和多雨汛期,也是重大伤亡事故的多发时期,为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提要求如下: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通报的事故进行认真研究分析,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要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制定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同类事故在同一地区的再度发生。
二、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今年在防控“非典”疫情中,对施工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封闭式管理,取得了防控“非典”和安全生产的双赢。为防止“非典”疫情的反弹和对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非施工人员造成意外伤害,各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在施工现场设置通告的通知》(豫建建[2002]151号)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通告》和《有关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要继续抓好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房屋拆除倒塌、燃气爆炸等专项治理。要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如深基坑的防坍塌、燃气防雷击爆炸、施工现场的防汛排水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清除事故隐患。同时要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治理措施。措施要落实到施工现场和作业场所,落实到对事故隐患的治理。事故多发地区要根据情况召开现场会,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不落实专项治理措施,发生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四、要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新进场人员未取得《河南省建筑工人安全培训上岗证》的必须清退出场,不得使用。如继续使用无证人员,将追究企业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责任;二要加强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对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安全生产紧迫感和责任感;三要加强安全科长、安全员及其它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在掌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对标准规范的学习。使他们能熟练掌握安全技术规范,真正具备有对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的实施、管理、指导能力。为帮助企业更好的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我厅编印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河南省建设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汇编》、《河南省建设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手册》。同时将在近期举办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