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来宾B电厂第三运营年燃料电价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
来宾B电厂第三运营年燃料电价的通知
(桂价格字[2003]221号 2003年7月15日)


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燃料市场价格的变化,自治区物价局批复广西建设燃料有限公司,同意从2003年5月1日起,适当调整该公司供来宾B电厂的燃料价格。按照《特许权协议》的规定,从2003年5月1日起,需相应调整来宾B电厂第三运营年的燃料电价,调整后的燃料电价(不含税):负荷80%以上为0.1110647元/千瓦时,负荷80%至60%为0.1126401元/千瓦时,负荷60%至40%为0.1194549元/千瓦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