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2003年度省级各类科技
计划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推荐(组织)单位、各项目(课题)承担(依托)单位,厅内各处室:
2003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将通过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在线版)完成。请登录省科技厅主页(www.hljkjt.gov.cn)进行操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科技厅公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编号及项目官员代码。项目(课题)承担(依托)单位和推荐(组织)单位可在省科技厅主页公示专栏内查询。
二、各推荐(组织)单位(各市(行署)科技局,省级行业(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民营企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园区,各大专院校,各中直单位等)注册及确认。以上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网络操作工作。登录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注册新用户—推荐单位注册—准确填写推荐单位信息(手机(短信)及电子邮箱等将作为布置、联系工作、发布通知的主要方式之一)、打印、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岗区中山路202号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邮编:150001)或传真(0451-82633303)至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确认后生效。此用户名及密码为各推荐单位在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各项工作中唯一合法身份识别码,并以此行使管理职能权限。必须妥善保管,否则后果自负。
三、项目(课题)承担(依托)单位填报任务书。登录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注册新用户—准确填写注册信息(手机(短信)及电子邮箱等将作为布置、联系工作、发布通知的主要方式之一,用户名及密码作为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唯一合法身份识别码,必须妥善保管,否则后果自负)—增加合同—录入合同(任务书)编号及项目官员代码—录入合同内容及条款—请推荐(组织)单位、科技厅主管处室、计划处逐级审查—通过后打印—加盖乙方和丙方名章、计划合同专用章(公章)—送交科技厅主管处室。
四、项目任务书是科技计划管理工作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其电子数据是经费拨付、过程管理、验收等各管理环节的主要依据。项目(课题)负责人及承担(依托)单位应认真、完整地填写任务书各项内容及条款,各推荐单位及主管处室必须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任务书签订工作截止到200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