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报送2003年上半年打假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打假工作意见的函

  为积极推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强我省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依法保障技术创新,我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制订了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文件,有效地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规束了违法行为人。以全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为例,1997年至今,各市知识产权局纷纷制定了一批有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如1997年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广东省专利产品认定、专利防伪标志管理办法》;2001年11月1日,《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广州市在专利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2002年5月28日,《广州市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实施办法》和《广州市处理专利纠纷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广州市在专利保护方面的两个政府规章;1999年11月,汕头市局制定了《汕头市专利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文件的制订,对构筑有利于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制环境,维护正常、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市场整规工作的执法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增强协同执法能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水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发生量不断增加,案情越来越复杂,多种权利竞合侵权的现象越来越多,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需要各部门间的相互支持、配合和协调,还必须建立有效的共同打击和防范的协作机制。如在今年的“4·26”全省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及宣传行动中,由于各主办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知识产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大大提高了我省各有关部门知识产权联合行动的协同能力,提高了我省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和水平。
  (四)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的热潮
  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我们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经过几年来的发动宣传,全省社会各界的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了显著提高,初步形成重视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尤其在今年“4·26”活动中,对集中销毁盗版、假冒产品活动、公布典型案例等活动,新闻媒体都十分关注,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无论是国家还是省、市属新闻单位,无论是电视台、电台,还是报纸杂志及相关网络,都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了一系列的多方位、多角度的跟踪报道,实现了“执法、宣传教育有机统一”,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