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55年(含1955年)以前出生的,以及1977年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并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2002年起,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成绩仅作参考,2年内申报有效;
2、1956年至1959年出生的,以及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域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003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当年申报有效;
3、不符合上述两款规定的人员,外语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人事部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与转岗前同一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提供省、部级或国家统一命题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可免试职称外语。
(四)行政区域变动地区(县转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变动前报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在有效期内,可凭合格证或外语成绩通知单,按上述第(二)款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计算机网络应用条件
1、从今年开始,申报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2、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对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试作要求;
3、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学人员,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1956年12月31日前(含1956年12月31日)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计算机网络应用》。
七、受理申报评审材料时间安排(8月15日—9月5日)
为避免各单位申报时间过于集中,请各市职改部门和建设主管、省直属、厅直属有关部门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到省建设厅职改部门申报:
8月15日:机动
8月18-19日:河源、梅州、惠州、清远、云浮
8月20-22日:广州(教授级)、深圳(教授级)、珠海、中山、潮州、揭阳
8月25-27日:江门、佛山、阳江、湛江、茂名
8月28-29日:汕头、汕尾、东莞、韶关、肇庆
9月1-2日:省直属、厅直属
9月3-4日:各单位补报评审材料
9月5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