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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3年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8、论文、著作。提交的论文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提交的著作(限1本)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著作的主要编辑者;
  9、提交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者应提供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报告,并由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将文字评述材料等各一式1份;
  10、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一式5份(供专业组成员评价);
  11、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广东省破格申报建筑、建材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表》1份;
  1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
  三、对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1、申报人提交评审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和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
  2、所在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3、单位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审核鉴别,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上报名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申报材料提交的复印件须由单位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4、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译著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
  5、对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的项目等的奖励、表彰等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1、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评审所需的数量要求的;
  2、评审材料填写内容前后自相矛盾的;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的;
  4、提交论文数量仅限2篇(原件),著作1篇,不需送原著作,复印封面、目录和本人所著的文章,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核准;
  5、个人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不做艺术加工装订;
  6、填写的内容或提交的其它材料不真实的。
  五、外语条件要求
  (一)今年申报、评审原则上仍实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二)从我省实际出发,在外语成绩要求上,可根据年龄、地域的不同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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