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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区纠风办关于在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中,开展管理创新,树立新风活动的通知

  此项活动具体分两个阶段予以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拟在7月底至8月5日前召开全区价格部门主管领导及检查所长工作座谈会,进行动员部署和安排:
  (二)整顿规模阶段:8月6日--8月22日,组织开展对物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整顿;8月25日--9月15日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和宾馆餐饮旅游价格行为的规范整顿,此两项工作可交叉分头进行;9月16日--10月15日组织开展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规范整顿及检查。10月16日--10月30日组织开展纠正越权定价和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
  整个工作的开展要周密安排,体现创新,形式多样,按阶段有序进行。每个阶段开展前,要进行认真计划,做好部署;结束时,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理,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规范整顿阶段的各项具体行动方案,统一由自治区物价局工作办公室提出。各市县区要按照统一部署和每项具体行动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各地具体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地的规范整顿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鉴于此项活动涉及内容多,意义重大,活动的效果也直接关系物价部门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和形象,为此,各市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抽调专门人员,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此活动所涉及的各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成效。
  自治区物价局与自治区纠风办联合成立开展规范价格行为,树立系统新行风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邱少宣
  副组长:夏德亚
  工作指导:魏赤英(纠风办)
  成员:张英哲、马地动、朱世勇、郭永生、郭敬中、巴恩强、赵文泓、邬杰、朱桂香、曹建宏、马力、思仲举(纠风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阶段及各专项规范整治的工作方案,进行整体工作的指导、督查与协调,负责对外宣传。
  五、以改进服务、树立形象为本次整顿重要目标,突出管理工作与方法的创新,突出社会效果。此项活动不同于以往单纯的物价检查,必须注意把宣传教育与规模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要注重多宣传、多开座谈会、多倾听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整顿要注重抓重点单位、抓典型、抓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同时也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做好宣传报道,以儆效尤,带动面上的工作;检查要注重把教育、改进与规范作为重点和目的,充分运用告诫、提醒、警示等手段和方式,力争在方法上有效的探索和新的突破。查处要不容私情,要讲政策原则,讲究方式方法,让人心服口服。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规范语言,规范行为,不准有影响系统行风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被查单位的吃请和礼赠。
  六、认真组织,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明确责任,坚持做到把行风建设同价格工作作为统一的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力争通过此次活动,使本系统行业作风取得明显好转,服务态度和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依法行政水平取得明显提高,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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