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区纠风办关于在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中,开展管理创新,树立新风活动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区纠风办
关于在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中,开
展管理创新,树立新风活动的通知
(宁价综发[2003]139号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各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纠风办:
  加强行风建设,创新价格环境,是价格部门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顺势发展,优化管理,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新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价格工作的实际,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纠风办决定,从今年8月份开始,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利用2-3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区价格系统以“在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行为中,开展改进作风,创新管理,树立系统新行风”为主题的活动。现就具体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为契机,按照塑造“廉洁、高效”政府形象和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夯实思想基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履行价格管理和服务职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物价干部队伍。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全区价格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和整顿规范价格行为的主要目标是:
  --全面提高价格干部的政治、业务和思想道德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价格干部队伍。
  --形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机关形象活动,建立服务承诺等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恪守职业道德,努力保持价格部门良好的形象。
  --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价格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好转,通过集中治理,使一些行业和部门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内容、重点与工作方式
  国家发改委已对今年下半年要开展的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等若干专项价格整治工作作出安排,要将本系统的行风建设与这些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座谈会调研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价格部门及其工作的意见,并开展告诫在前,查处并用的新的价格检查形式,互动互促,力争在价格秩序整顿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使价格管理创新和行风、作风有明显转变。一是针对市场和社会方面,集中力量抓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与收费的整治,通过座谈、调研和专项检查,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类梳辨,当改即改,提出整改意见。确定物业管理、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作为这次市场价格整顿规范的范围;二是针对价格系统管理工作方面,确定开展以纠正越权定价、擅自扩大审批范围,创新经济发展环境为主的整改检查。
  三、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