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学历
文凭考试新生入学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对我省2003年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新生入学注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入学资格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新生,必须完成高中或中专相关学业,取得毕业资格。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成人高中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及技校的合格毕业生。
二、试点专业
2003年我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开设的试点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应用技术、商贸经济、会计电算化、经济法、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旅游管理、工艺美术、摄影、电子商务、播音与主持、涉外英语、园林规划设计。
三、入学注册
1、凡报名参加2003年我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学生,须持高中或中专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于9月30日前到我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报名,履行入学注册手续。各试点学校一定要严格审核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予注册。
2、各试点学校须于10月2日至11日,持新生入学注册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档、新生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招办自考处办理新生入学注册备案手续。逾期不注册的学校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