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
本市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穗劳社养[2003]5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从2003年8月起本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保险金调整为408元/月,医疗补助金调整为51元/月,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实发459元。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