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省道
渝合路李市至白沙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江津市物价局、交通局:
你们联合上报的《关于请核定渝合公路李市至白沙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津价发[2002]56号)收悉,经我们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渝合公路江津李市至白沙段公路,起于江津市李市镇,经慈云镇,止于白沙镇,全长23公里。1998年重庆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委员会(原市交通局)以渝财预外[1998]64号文批准收费立项,重庆市计委分别以重计委能[1998]589号文和渝计委能[1999]522号文批准工程立项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按山岭重丘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改建。2000年3月该段公路全线建成通车后,重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员会(原市交通局)以渝价[2000]129号文批准试收费。该工程现已通过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出据了该段公路试收费期通行费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谛威会所审[2001]470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谛威会所评[2001]1032号)和工程结算审计报告(谛威会所基[2001]95号),整个工程实际总投资58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600万元,企业自筹2216万元。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意渝合路江津李市至白沙段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标准:
车辆分类 龙门收费标准 慈云站收费标准 杨家湾-李市收费标准 杨家湾站收费标准
(不过慈云站)
二、三轮摩托车 2元/车次 2元/车次 1元/车次
10座(含)以下客车、 1元/车次 6元/车次 6元/车次 2元/车次
1吨(含)以下货车
11-30座(含)客车、 2元/车次 12元/车次 12元/车次 3元/车次
1-3吨(含)货车
31-50座(含)客车、 3元/车次 18元/车次 18元/车次 5元/车次
3-5吨(含)货车
51座以上客车、 1元/吨次 4元/吨次 4元/吨次 1元/吨次
5吨以上货车
注:1、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按四舍五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