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1-2002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省级工法、国家级工法的评审申报工作,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1—2002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建办质函[2003]1号)要求,省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全省申报的5项工法进行认真的审核评选,其中3项工法被评为2001—2002年度省级工法,并在省级工法中推荐2项工法参加国家级工法评选(详见附表),现予以公布。
为鼓励企业开发、应用、申报工法,省建设厅对获省级工法称号的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并对积极申报工法的广州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南华建筑有限公司予以表扬。企业对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可根据建设部建建技[1999]4号文的规定予以奖励。
已被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的申报单位,请将每项工法700元的申报费汇至:中国建筑业协会,开户银行为北京工商银行紫竹院分理处,帐号为020000760908112580,并请注明工法申报费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