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
切实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宁教学办[2003]8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3]2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高等学校按照《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奖、贷、补、助、减”为主体的资助体系并出台具体资助政策。在新生录取工作中,将国家及学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印成宣传材料,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新生。新学期开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制度以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自治区教育厅将于8月15日前,对我区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设以及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在此之前,各校要进行自查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将《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情况表》于8月12日前上报我厅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