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
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顿方案》的通知
(冀建市[2003]374号)
各市建设局:
根据《河北省2003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现将《河北省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一:河北省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顿方案
附件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内容
附件三: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表(格式)(略)
二00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一
河北省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整顿方案
根据《河北省2003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为培育和发展我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代理机构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决定对全省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整顿。
一、工作任务
坚持强化监管和完善服务、整顿规范和培育发展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人员的培训,提升代理服务的整体素质和道德水平,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引导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和诚实守信的服务宗旨,完善内部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鼓励企业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作用,不断扩展业务服务范围,实现可持续发展,塑造行业新形象,促进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宏观调控。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招标代理机构分布不平衡、经营范围单一、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市场行为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当地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制定规范发展招标代理机构的长远规划,增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认真研究企业发展问题,就如何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实行可持续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注重培育示范企业,发挥其在市场行为、内部管理、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逐步实现培育一批,发展一批,带动一批,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快速发展。要着重加大对县级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导,规范行为,提高代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