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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新型墙材推广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新型墙材推广项目的通知
(粤建科函[2003]394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墙材革新工作,加大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力度,根据《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我厅决定发布“广东省新型墙材推广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广东省新型墙材推广项目”选项范围包括省内外生产的除实心粘土砖外的所有砖、砌块及各种墙板。
  二、选项原则
  申报“广东省新型墙材推广项目”的新型墙材须符合如下要求:
  1、经过科技成果鉴定一年以上;
  2、技术先进、成熟、适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3、有在工程中推广应用必需的配套技术文件,包括企业自行编制实施或国家、行业、省发布的相关标准、工法、技术指南、标准图集等;
  4、申报单位须有较强的相关技术服务能力。
  三、申报材料
  1、《广东省新型墙材推广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有关技术资料一份(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1)项目综合研究(试制)报告;
  (2)项目成果鉴定(评估)证书;
  (3)有关应用技术文件: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工法或其相关部分的复印件。有关生产技术文件:工艺要求、产品标准、质保措施等;
  (4)两家以上加盖公章的用户意见或应用于生产与工程实践的证明;
  (5)已推广和拟推广应用的单位和工程名单;
  (6)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样品和图片;
  (7)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质量检测报告;
  (8)获奖、专利及生产许可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发布方式
  申报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并由我厅审查通过后,颁发证书并发文公布。
  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并请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广东省新型轻质墙体材料技术情报网。
  附:广东省新型墙材推广项目申报表(略)

                               广东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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