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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
(2003年7月2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对我市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再次进行了认真清理和甄别,经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家单位的163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和下放,其中取消审批事项145项,下放2项,改为备案2项;取消收费事项14项。取消后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后续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以防管理脱节,并且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望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
  现将第三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通告如下:
  市农业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5项)
  1.动物检疫员资格审批
  2.兽医卫生监督员资格审批
  3.兽医卫生合格证
  4.化肥经营资格许可证
  5.植物检疫
  (二)取消收费事项(1项)
  化肥经营资格许可证工本费
  市卫生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2项)
  1.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二)取消收费事项(2项)
  1.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工本费
  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工本费
  市环保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5项)
  1.建设项目厂址审批表
  2.建设项目设计审批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审查
  4.服务性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试点审批
  5.清洁生产审计机构认可试点审批
  (二)取消收费事项(1项)
  机动车尾气监测费
  市质监局
 
 取消审批事项(3项)
  1.工业企业计量定升级
  2.新产品投产鉴定
  3.常压锅炉制造审批
  市新闻出版局
 
 取消审批事项(1项)
  1.挂历销售审批
  市文化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10项)
  1.县级以上国家机关设立的文艺表演团体进行跨地区营业性演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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