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二是进一步落实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监督和督促各地克服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工作中的群众利益问题。三是切实落实鼓励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多形式建立和完善低收入者就业救助制度,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困难人群的就业能力。
第一项任务,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王小玲负责协调。第二项任务,建议由省委办公厅牵头,责任单位省信访局、省经贸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陈国平协助和参与。第三项任务,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楼小东负责协调。
(五)加强对涉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和部署。一是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年内要提出浙东引水等水利工程的规划方案。二是针对我省今后几年电源建设任务的需要,加强相应的环境保护和燃煤组织供应问题研究,年内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三是充分利用我省舟山良好的储备中转运输基础条件,抓住国际油价回落的有利时机,加快建设,尽快使舟山港成为我国重要的石油储备基地。四是加强对全省粮食物流中心的规划和培育,更多更好地组织粮源,搞好储备粮管理,完善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年内完成省、市两级粮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五是积极主动与国家有关部委取得联系,加强我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规划研究及其与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工作,使我省的发展规划更好地纳入国家的整个发展规划体系。
第一项任务,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叶鸿达负责协调。第二项任务,责任单位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孙忠焕负责协调,邓国强协助。第三项任务,责任单位省计委,参与单位省经贸委,孙忠焕负责协调。第四项任务,责任单位省粮食局,叶鸿达负责协调。第五项任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王小玲负责协调。
三、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一)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深化城镇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努力扩大保险的覆盖面,提高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二是按照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方针,探索建立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天”对象集中供养制度、教育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第一项任务,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楼小东负责协调。第二项任务,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参与单位省体改办,楼小东负责协调,马林云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