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天津天福集团公司
《关于天津市质量监督检测站第37站撤销的报告》的批复
(津质技监局质监[2003]389号)
天津天福集团公司:
贵公司《关于天津市质量监督检测站第37站撤消的报告》已收悉。鉴于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37站已不具备开展质检工作的条件,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注销贵公司承担《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37站》的授权,不再以《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37站》的名义承担对插头插座等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请贵公司接到文件后1周内将该站的授权证书、站牌及质检站印章(共5枚)送交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