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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重庆市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关于重庆市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3]13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制定的《重庆市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八月一日

重庆市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督管理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切实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3年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2003年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的作用,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从严整治影响交通秩序安全的违章行为,增强科技手段,提高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动”的预防交通事故新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省国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公路严重交通违章得到有效遏制,初步建立起以“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为载体的基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增加幅度力争稳中有降,机动车万车死亡率继续下降,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主城区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远郊区县(自治县、市)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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